摘要:蘭州大學管理學院2024年MPAcc(會計碩士)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其中包括:招生計劃、調劑政策、復試名單確定、復試形式、復試內容等,請相關考生做好合理安排。
根據蘭州大學2024年碩士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相關安排,為保障我院2024年MPAcc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順利進行,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訂本細則。
一、組織領導
根據蘭州大學相關文件精神,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管理學院組織MPAcc復試小組,負責MPAcc復試工作。
二、招生計劃
2024年蘭州大學MPAcc擬招收30人,培養(yǎng)形式為非全日制。如后期學校追加指標,屆時則按照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三、調劑政策
1.滿足蘭州大學2024年MPAcc報考條件,詳見《蘭州大學2024年會計碩士(MPAcc)招生簡章》。
2.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碩士(代碼:125100)、公共管理碩士(代碼:125200)、會計碩士(代碼:125300)、工程管理碩士(代碼:125600)的考生。
3.初試分數(shù)必須同時滿足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B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2024年蘭州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shù)線”中對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和擬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基本分數(shù)要求。蘭州大學2024年MPAcc復試分數(shù)線:總分196分,英語50分,綜合100分。
4.須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優(yōu)先接收高水平大學和優(yōu)勢特色學科的優(yōu)秀畢業(yè)生。
5.優(yōu)先接收本科為會計、財務管理、審計等專業(yè)或目前從事工作為會計、財務、審計類崗位的考生。
四、復試名單確定
1.第一志愿報考2024年蘭州大學MPAcc(會計碩士)(代碼:125300),初試分數(shù)須滿足2024年蘭州大學MPAcc復試分數(shù)線:總分196分,英語50分,綜合100分。
2.第一志愿報考2024年蘭州大學MPAcc(會計碩士)(代碼:125300),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達到2024年蘭州大學MPAcc復試分數(shù)線中相應總分和單科線要求的考生。
3.符合調劑要求并通過審核的考生。
五、復試形式
經管理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充分討論和評估,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現(xiàn)場復試形式。
六、復試內容
復試由面試、筆試(會計學)、思政考核三部分組成。
(一)面試
面試包括綜合素質面試、思想政治理論面試、英語口語及聽力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會計學,形式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100分,主要內容包括財務會計、財務管理、成本與管理會計、審計等。
(三)思政考核
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復試階段的重要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此項考核不計入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安排
(一)復試報名
1.符合條件且參加復試的考生登錄蘭大管院專業(yè)學位招生復試系統(tǒng)(網址:http://mbampa.lzu.edu.cn/apply/index/login)先用個人常用郵箱注冊賬號(請牢記此賬號及密碼),再按照提示完成在線報名申請。填報項目類別時,請選擇“蘭州大學MPAcc(會計碩士)”。
報名成功后,請在首頁點擊[瀏覽]自行打印考生信息表(一式五份),參加復試時請將打印好的五份考生信息表交給引導員。
2.報名時請使用電腦填寫信息,推薦使用谷歌或火狐瀏覽器,若有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管理學院信息服務中心(電話:0931-8915931,郵箱:msit@lzu.edu.cn)。如考生聯(lián)系方式變更,請及時告知我中心,以確保收到通知信息。
第一志愿考生于3月26日18:00前完成報名;校內調劑考生根據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復試細則中的相應要求按時完成報名;校外調劑考生于3月29日18:00前完成報名。管理學院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收到報名申請或未按時提交材料的,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特別提示: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開通后,調劑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請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中報名,最終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中正式擬錄取結果為準。
3.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于復試前2天繳納復試考試費(100元/生),該費用使用支付寶或微信掃碼支付(二維碼詳見原文鏈接),交費時“報考學院”請選擇“管理學院”,復試考試費繳納后不再退還,未交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二)復試報到提交材料
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提交以下資料,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復試。
1.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必須提供《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有學位證書的考生還需提供《學位證》)、學歷認證材料(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復試繳費憑證。
《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進行核驗,復印件留存管理學院。
2.有正式工作單位的在職考生,在材料提交時還須提供其在職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詳見附件),并注明是否在職培養(yǎng)。
3.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須遞交定向地區(qū)或工作單位同意定向培養(yǎng)書面證明。對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shù)民族在職人員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
4.享受照顧政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xiàn)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5.“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退出現(xiàn)役證》。
6.已經在蘭州新區(qū)、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白銀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簡稱蘭州“四區(qū)”)工作的在職人員,在復試時可提供蘭州“四區(qū)”管委會和具體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身份證明。
7.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證明考生研究潛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以及攻讀碩士學位階段的研究計劃等補充材料。
8.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入校,復試過程請隨身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以備查驗。
(三)復試時間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
日期 | 時間 | 事項 | 內容要求 | 地點 |
3月30日 | 14:00-15:30 | 報到 | 攜帶復試報到要求的所有材料 | 蘭州大學醫(yī)學校區(qū)杏林樓管理學院專用教室 |
16:00-18:00 | 筆試 | |||
3月31日 | 8:30-12:30 13:30-18:30 | 面試 | 上午組的考生請于8:00前到達候考場,下午組的考生請于13:00前到達候考場??忌氈b并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
2.調劑考生
日期 | 時間 | 事項 | 內容要求 | 地點 |
4月4日 | 14:00-15:30 | 報到 | 攜帶復試報到要求的所有材料 | 蘭州大學醫(yī)學校區(qū)杏林樓管理學院專用教室 |
16:00-18:00 | 筆試 | |||
4月5日 | 8:30-12:30 13:30-18:30 | 面試 | 上午組的考生請于8:00前到達候考場,下午組的考生請于13:00前到達候考場??忌氈b并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總分/3)×50%+復試成績×50%,其中復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60%+思想政治理論面試成績×5%+英語口語及聽力面試成績×5%+筆試成績×30%
總成績將在蘭州大學管理學院網站、管理學院信息公告欄進行公布。
(五)擬錄取名單
1.第一志愿考生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向后錄取。
2.調劑考生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向后錄取。
3.不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
4.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理論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6.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7.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8.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9.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注:學校公布擬錄取名單后,所有擬錄取考生在一個月內須與學校和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協(xié)議書。
(六)體檢
體檢統(tǒng)一在新生入學報到時,在我校校醫(yī)院進行。不能在我校校醫(yī)院進行體檢的考生,根據學院的相關要求自行完成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不參加體檢者不予錄取。體檢不符合國家入學體檢要求的且復檢仍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七)對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管理學院成立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采取“函調”等方式對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函調的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八)錄取通知書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蘭州大學擬定于6月中下旬發(fā)送錄取通知書。
(九)對擬錄取的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如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且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重要聲明
(一)公平、公正、公開是復試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則。管理學院在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過程中,將嚴格按照學校要求,在學院網站(網址:http://ms.lzu.edu.cn)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名單及復試成績等信息。
(二)為嚴肅考試紀律,保障廣大考生權益,保證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蘭州大學管理學院鄭重聲明:復試及招生過程嚴禁任何干擾正常招生秩序或違反招生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九、信息公開公示
(一)管理學院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931-8912452
電子郵箱:mbampazs@lzu.edu.cn
(二)管理學院申訴電話和郵箱
申訴電話:0931-8912251
郵 箱:liyanxia@lzu.edu.cn
(三)蘭州大學申訴渠道
申訴電話:0931-8912168
郵 箱:yzb@lzu.edu.cn
十、其他未盡事宜按照蘭州大學相關文件和規(guī)定執(zhí)行。
如需查看附件,請見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http://ms.lzu.edu.cn/Item/2151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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